社会透视
催收行业的“黑灰产”挑战 国家标准渐行渐近
【博览财经特稿】26岁那年,杨春燕过上了半工半读的生活——“黑老大”是她的江湖身份,有知情人士透露,合肥当地某知名高校的工商管理(MBA)硕士是她的另一个身份。
近期,一则反映杨春燕犯罪经历的“90后女黑老大被抓时还在读研”热词再次被爆出。杨春燕作案期间,正值“套路贷”犯罪高发期。据公安部2019年9月的一项数据,自2018年1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安机关共侦办“套路贷”团伙案件189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651人。
使用暴力与“软暴力”手段的,还包括合法债务的催收机构,这也是当下整顿催收行业的重点。2023年5月25日,国内“催收巨头”湖南永雄资产管理集团(下称“湖南永雄”)宣布停业,并声称安徽警方4月以来三次跨省执法,对179名员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一份债权催收行业法律研究报告显示,中国的催收行业本世纪初正式成形,当时银行机构的信用卡发卡量爆发式增长,但银行自行催债效果不理想,成本很高且回收率极低,转而开始将催收业务委托给专门的催收机构。2015年以来的网络借贷井喷,刺激了催收产业的发展。受访人士认为,非法催收存在主要是因为网络借贷缺乏统一的催收行业规范,部分不法分子通过钻政策空子牟取暴利。
互金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协会在近期还陆续征求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的意见,目前《催收标准》已基本定稿并拟于近期提交送审,争取三季度公开发布,力图进一步引导催收业的规范发展。
杨春燕的经历是通过暴力催收实施“套路贷”犯罪的典型案例。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书显示,2016年4月,在上海做了约五年小额贷款工作的杨春燕回到合肥,和张云磊、沈全桃二人合伙注册成立安徽韬辉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韬辉公司”)。公司成立后,杨春燕、沈全桃同后来入股的张云磊拉拢、网罗社会人员,专门从事非法放贷、讨债活动,形成了一个12人的犯罪组织。
作为公司负责人,杨春燕经营管理公司一切日常活动,负责出资放贷、记账、催收、管理公司员工、安排员工实施并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杨春燕等人对公司实施严密管控,制定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建立微信群要求公司成员在“钉钉”打卡考勤。此外,杨春燕给予犯罪成员高额提成,并用放贷催债非法所得支付组织成员外出游玩、聚餐。
根据该学院招生简章,非全日制的基本学制为三年,该专业致力于培养遵守道德和法律,具有战略眼光和创新意识,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工具、具有良好沟通能力和理论应用能力的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
暴力催收造成部分被害人流离失所。2016年底,一名被害人为偿还所欠债务,经由其他小额贷款公司人员介绍至韬辉公司借款5万元。韬辉公司扣除1万元“砍头息”和服务费1000元后,实际给付该被害人借款3.9万元。但杨春燕等人通过认定该被害人违约、签订双倍借条、计算违约金、制造虚假给付资金的银行流水等手段,将被害人债务累计至35万元。
从2016年到2018年的三年内,落入杨春燕借贷圈套的被害人不在少数。法院查明,以杨春燕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套路贷”方式,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等犯罪28起。
该案件审理之时,恰逢中国监管部门对催收行业整治的逐步深化。2016年左右逐步引起全社会警惕的“套路贷”,在2018年迎来“扫黑除恶”风暴。
2020年12月《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套路贷”单独列为催收非法债务罪,有暴力、胁迫,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侵入他人住宅,恐吓、跟踪、骚扰他人这三种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威科先行”数据显示,目前以催收非法债务罪宣判的案件有15起,其中八成集中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分别有2起和1起。
杨春燕一案尘埃落定后,使用暴力、“软暴力”催收合法债务逐渐成为另一个监管重点。
2022年6月20日,银保监会和央行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落实催收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制定并实施催收业务审计检查、投诉处理等管理制度,规范催收行为,不得违法违规提供或者公开客户欠款信息,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断加强本机构催收能力建设,降低对外包催收的依赖度;加强对外包催收机构的管理。
伴随监管动向,“催收巨头”湖南永雄“倒下”的消息引发市场热议。5月25日,湖南永雄发布《告全体员工书》,宣布即日起停业,并提到2023年4月3日、4月10日和5月19日,安徽警方跨省执法,相继介入集团卫成公司吉首分公司,集团怀化分公司、湘潭分公司和邵阳分公司调查,共将179名员工强制带往安徽,并分别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目前,共有3名员工因寻衅滋事罪被批捕。但《告全体员工书》不久,即被湖南永雄删除。
在打击非法催收行为的同时,如何理性看待催收行业的作用,并保护合法合规经营的催收公司也成为各方关注的议题。湖南永雄停业风波的第二天,5月26日,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不良资产清收专业委员会发出《致催收行业从业公司及从业人员的倡议书》,倡议各催收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规作业,不踩红线;呼吁执法部门理性客观看待催收行业,既要打击暴力催收、侵害公民信息安全的害群之马,也要保护合法合规经营的催收公司。倡议书提到,催收行业是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的外延机构,是金融机构诉讼前压降不良资产的重要一环。
肖飒表示,非法催收存在的主要原因是,互联网消费借贷新兴之时,网络借贷缺乏统一的催收行业规范,部分不法分子通过钻政策空子牟取暴利,甚至催生了某些灰产巨头。
例如,在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法院2021年3月宣判的“王曦等寻衅滋事罪案”中,涉案催收公司员工登录电脑进入到提供催收欠款人员信息的“刑天系统”,并使用“度言系统”的虚拟电话,对各网贷平台欠款人贷款时留下的联系方式,以及欠款人在借款合同签订时预留的关系人、亲属、朋友的电话,进行不间断“电话轰炸”等方式进行辱骂、恐吓、滋扰,造成被害人及其亲属、朋友、同事产生紧张、恐惧心理。
又如,河南省新野县法院于2020年12月审结的一起寻衅滋事罪案中,被告人赵长辉等人,对逾期客户采取辱骂,短信轰炸,骚扰被害人亲朋好友,编造被害人灵堂信息,对女性被害人威胁发裸照、PS淫秽图片、群发侮辱信息等,为十几个网络借款App从事债务催收工作。
催收行业将迎国家标准
7月5日在京召开的“催收国家标准研制和联合应对黑灰产侵扰工作机制建设”工作会议上,与会人员还从信用卡逾期债务催收业务实践角度,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催收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催收工作规范,认为催收标准研制恰逢其时,有利于规范催收业务。
上述负责人表示,催收行业良莠不齐,导致行业有被污名化的趋势。经不完全调查了解,行业机构普遍认为催收标准出台正当其时,不仅有助于促进合法合规开展贷后催收业务,而且为催收从业机构正本清源。
《催收标准》的编制说明倾向于将其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推荐性国家标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仅供企业参照适用。
获得的一份最新修订版《催收标准》,其主要内容包括:贷后催收风险控制原则、催收工作规范(制度管理、组织和人员管理、业务管理、金融机构对第三方催收机构的管理、个人信息安全、投诉处理)、促进催收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等方面内容。
前述互金协会相关负责人还透露,计划在标准发布后,在催收机构自愿提出评估申请的情况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催收机构执行标准的情况进行评估,并对外公布符合要求的催收机构名单,方便金融机构选择。
另外,《催收标准》将催收行为调整划分为告知式催收和交互式催收两类,明确人工智能催收按照催收人员相关要求管理。具体而言,告知式催收是通过发送信息、电子邮件、语音、视频、信函等方式,单方面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清偿责任;而交互式催收则是通过即时通讯、语音、视频、面对面等方式,与债务人进行交互式沟通,督促其履行债务清偿责任。
加强对联系人的保护也是《催收标准》的重要目标。按照标准中的定义,联系人指应金融机构或第三方催收机构的请求,为恢复与债务人的联系,或向债务人转告履行还款义务相关事宜的第三人。《催收标准》要求催收人员不应向联系人催收,只可向联系人询问债务人联系方式,和(或)请其代为转告履行还款义务事宜,且联系人拥有拒绝其请求并要求其不再联系的权利。
在行为规范上,《催收标准》要求,催收人员应在首次联系时第一时间向债务人及联系人表明所代表的金融机构和催收机构,不应隐瞒或伪造身份,不应以个人名义开展催收。
对此,《催收标准》提出,遇到有组织的黑产(如反催收联盟)严重干扰正常催收工作,应自事件发生时起48小时内将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况、可能产生的影响和采取的措施向相关行业自律组织书面报告。
《指南》写道,互金协会应汇总、收集、整理异常维权活动信息,并在从业机构之间共享信息;同时商请互联网平台及时处置网络上发布的异常维权信息并跟踪处置情况,并向金融监管部门报送异常维权活动信息;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异常维权活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应会同从业机构及时向国家相关部门报送违法犯罪的线索。(来源:财经E法 作者: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