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透视
金融圈“小地震” :通信分析师让疫苗分析师“闭嘴”!一票机构或“陪斩”
据悉,目前有大约11只基金产品重仓“问题疫苗”公司,对证券行业而言,一旦相关企业“也被罚个倾家荡产”,那些“不明真相、不明觉厉”而重仓医药板块,尤其是“疫苗”公司的机构投资人,这次“踩雷”之后,难免不会“重伤”……
“疫苗门”相关企业会否“被罚个倾家荡产”?
除了必须交给“相关部门”具体调查的案件详情外,在这个“对峙”当中,还有诸多“重仓疫苗、医药行业”的机构投资人的利益,也有为其“带盐”的分析师的立场,进而直接影响股市相关板块的命运:究竟是“集体阵亡、倾家荡产”,还是“网开一面,逃出生天”?
与研究员持同样立场的,是当下的“流量明星企业家”,京东集团创始人刘强东。
如果在这样的违背人性底线的事情上,我都不能有所作为,那将是我的无能,我也无颜以对政协委员这四个字,更无颜以对我深爱的孩子们!
……
11只基金产品重仓“问题疫苗”公司
根据《华尔街见闻》的分析,按照持股数量大小,涉及到基金公司依次是富国基金、华泰伯瑞基金、中金基金、天弘基金等9家基金公司。
此外该基金也重仓康泰生物,位列第二位。
《经济观察报》提到,截至6月30日,该基金股票资产34亿元,占总资产的80.57%,其中,前十大个股市值24亿元,其中持股市值最低的为1.2亿元。按二季度末长生生物的股价22.29元估算,富国天瑞强势精选持股长生生物应该低于538万股。
值得注意的是,在二季度报中,该基金持有泰康生物的比例从一季度的6.95%提高到9.39%。
据了解,目前康泰生物疫苗产品在全国各地均有销售,其中乙肝疫苗市占率较高。
华泰柏瑞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消费成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别持有65万、30万股。
7月16日,博时基金率先将长生生物估值下调至14.5元(相当于五个跌停),易方达、九泰基金随后同样将其估值下调到这一水平。
专家“临时”出差,“支持国产疫苗,表达对国内疫苗产业充满信心”的会议被取消
结果,就在当天中午,该证券医药团队又发表消息称,因专家临时出差,会议暂时取消。
据相关相关媒体称,该券商一开始的表态也招来了不小的非议。网络上流传一些微信截图,VIA“大力如山”
与此同时,野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陆挺实名对这一电话会议提出质疑,他毫不留情地斥责,这种电话会议没必要搞,这个医药研究员还不如省了这笔专家费去调研被曝光的这几个企业。
他指出,作为一个卖方医药研究员,应该做的,是先把舆论涉及的几家公司研究清楚,如果有胆量有能力,就让这几家公司的负责人出来做个电话会议,接受公众的质询,认真回答舆论关心的问题,而不是捧出一个带着一堆头衔的所谓“权威专家“来,劝大家“莫被误导”。
面对“同行”的上述举措,通信行业分析师徐力在其微信公众号上直接开怼:“能不能闭上****臭嘴。”
1、我对疫苗行业不熟悉,但并不表示我对这个行业一无所知。
3、个人利益最大化,保持沉默,让整个疫苗市场下跌。
所以,我看到有卖方所谓的澄清,所谓说明,根本不附合资本市场的利益最大化原则,都***是骗局。
一旦疫苗掌握在外国人手里,会比芯片受制于他人更加恐怖
目前电话会议的会议纪要尚未公布。《华尔街见闻》根据音频整理出部分要点,嘉宾对国内疫苗行业的态度总体偏正面。
A:他们的产品正在接受检验,目前媒体上也没有爆出产品安全性或者有效性存在的问题,所以这个问题我不做评论。
A:中检院会按照药典的要求原原本本的检测,结果能确保产品确确实实有效,安全性没有问题。但是对疫苗生产来说,它是一个全过程。我们国家还有飞行检查,这个就是一个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的参数是否与提交给国家的注册标准一致。通过检验确实能保证有效性。但如果工艺过程中变化过大,对产品也会有未知的影响。工艺过程如果验证了没有问题,那就是管理注册法规的问题,如果没有验证那就是严重的违法造假的问题。
A:有效性来说,国内和国外的标准是一致的,并没有好坏之分。安全性上来说一些指标也都是刚性的,一些疫苗反而国内标准更高。
A:中国的疫苗2000万新生儿,一个孩子打十几针,粗算一下一共是2亿剂次,比一般药剂用量大的多,有一些不良反应,会引起一些轰动。其实国外也是一样,也有不良反应和召回的案例,不过引起的社会轰动没有那么大而已。
A:客观来说国内对医疗体系的监管是非常非常严格的,甚至到严苛的程度。原材料采购的变更都属于重大变更,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的参数验证也是很严格的,每个环节的变化都需要进行核查和评估。监管体系几乎找不到纰漏。
这次电话会议主要是讲疫苗行业的过去与现在,是偏科普的电话会议,专家观点仅代表个人。疫苗是整个医药行业的核心资产,其希望国产疫苗能做的越来越高,因为一旦疫苗掌握在外国人手里,会比芯片受制于他人更加恐怖。
疫苗事件突破人的道德底线!研发、销售、采购全环节都被侵蚀
李克强在批示中要求,国务院要立刻派出调查组,对所有疫苗生产、销售等全流程全链条进行彻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不论涉及到哪些企业、哪些人都坚决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对一切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重拳打击,对不法分子坚决依法严惩,对监管失职渎职行为坚决严厉问责。尽早还人民群众一个安全、放心、可信任的生活环境。
医疗行业不是遍地黄金而是遍地雷区
7月15日下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公告显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长春长生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根据调查结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该企业《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责令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组已进驻该企业,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专项督查组,赴吉林督办调查处置工作。
由于公司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该项召回预计将减少公司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2亿元左右,净利润约1.4亿元。
由此, 狂犬病疫苗事件预计将减少长生生物2018年营业收入约7.4亿元,接近该公司2017年全年营收的一半。
7月19日长生生物又发公告称,因此前生产的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收到地方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问题药品批次生产数量共25万支,基本上销售到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该批药品的违法所得共86万元。除了没收违法所得之外,长春长生还被处以258万元罚款,所以一共处罚344万元。
“中国之声”提到,吉林省食药监局早在去年10月27日就已此立案调查,这一事件当时也曾引发舆论关注。
此外,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官网2017年11月3日发布的信息还显示,除了长春长生,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也不符合标准规定。
2017年长生生物以91.59%的毛利率占据行业首位;
销售费用5.83亿元,其中4.42亿元为“推广服务费”。
比茅台还要高的毛利率(92%),远低于同行业的研发费用(7.8%),巨额的销售费用(6亿)。
92%的毛利率
在疫苗行业排名前十的上市公司分别为长生生物、康泰生物、长春高新、双鹭药业、四环生物、安科生物、沃森生物、生物股份、康恩贝、广济药业,对应销售毛利率分别为为91.59%、91.07%、89.37%、85.24%、81.69%、81.00%、78.21%、76.14%、75.26%、69.24%。
1.2亿研发费用 20亿理财产品
2017年,长生生物2017年的研发费用仅1.22亿元,占收入的比例为7.87%;而同行业长春高新为8.5%,康泰生物为10.27%,沃森生物更是高达49.87%。
而事实上,疫苗行业与其他制药企业均均属于长研发周期行业。国内新药研发周期在8-10年,从研发基本结束到上市一般需要5年以上的时间。
《搜狐财经》整理的年报数据显示,2017年长生生物疫苗总销售量1784.69万人份,份均营业收入约为86.26元,份均毛利约为74.56元。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推广服务费、会议费、市场服务费、宣传费、销售职工的薪酬等等。
年报显示,长生生物2017年销售费用为5.83亿元,销售人员仅25人,人均销售费用2331.85万元。
据第三方软件统计,涉及长生生物的法律文书中,“贪污贿赂”类案件最多,为20例。
腾讯一线报道称,销售费用数据激增的背后是疫苗流通体制的变化。
疫苗生产厂与经销商间的买卖关系在2016年后被切断。
根据修订后的规则,疫苗生产厂“不能将疫苗销售给经营企业”,疫苗采购须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这一变动使得此前存在于经销商与疾控中心之间的加价环节,直接前移到疫苗厂身上。
疫苗女商人高俊芳的财技
7月22日,假疫苗事件刷屏朋友圈,继2016年山东疫苗造假事件之后,再一次引发公众的恐慌和愤怒。
据媒体报道,近两年,长生生物频繁通过投资方式布局医疗健康产业链,其中除了直接的股权投资,它还多次以LP(Limited partner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一些医疗健康相关的股权投资基金,从而实现产业布局的目的。
华盖资本创始人、董事长许小林曾在采访中表示,医疗行业不是遍地黄金而是遍地雷区。
借资本运作“暴富”
根据长春高新2001年和2002年报,彼时的高俊芳作为国企高管,年薪先后只有5.98万元、8.4万元(含税)。
“天眼查”资料显示,长生生物实际控制人高俊芳同时兼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三职,手握重要权力。
2003年12月,上市公司长春高新决定把公司持有的子公司长生生物私有化,并将34.68%的股权转让给了高俊芳,价格是2.4元/股,合计转让价4161.6万元。此前,高俊芳当过长春高新的总经理、副董事长,同时也是长生生物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之后,高俊芳又通过资本运作手段,将长生生物变成了一个由其家族控制的上市公司。
上市之后,高俊芳本人持有上市公司1.76亿股,占总股本的18.1%,与其配偶张永奎、其子张洺豪一起持有长生生物33.7%的股份,高氏家族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目前,长生生物的主要股东中,还有两位原有机械、房地产行业背景的股东——虞臣潘和刘良文;另有三家投资基金:芜湖卓瑞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北京华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长春市祥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分别占股6.77%、4.71%和3.02%。
但是,与股价飙升相对的是,主要股东纷纷减持。2月,长生生物公告披露,北京华筹分9笔减持325.35万股,套现5322.73万元。4月-7月,另一大股东芜湖卓瑞亦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743.44万股,合计套现约3.33亿元。
除了资本运作方面显示出高超的财技,高俊芳在长生生物的企业经营上,对于哪里该大笔投入,哪里该控制成本,也自有一套路数。
疫苗销售占营收收入99.10%。冻干人用狂犬疫苗(Vero细胞)便属于二类疫苗,属于自费接种。而二类疫苗约占营收比重为91.68%,二类疫苗的毛利率达90.86%。
长生生物在对于狂犬疫苗的投入,多体现在扩大生产规模和销售上。
同时,长春长生投资7.5亿元的狂苗和水痘技改车间原定于2018年底完工,技改完成后,该公司狂苗年产量将达到1000万人份。
同样以疫苗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天坛生物2017年报显示,其年度营业收入17.65亿元,而销售费用为1亿元,研发费用为1.42亿元。
同时,2017-2018年间,长生生物曾发布10多条闲置多余资产管理公告,前后涉及金额超过50亿。年报显示,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就达到20亿元。
如果没有这次假疫苗事件爆发,高俊芳今天一定还在财富之路上狂奔,不晓得接下来,等待她的会是什么。
据《第一财经》自裁判文书网统计,除了研发和生产环节的贿赂行为,基层疾控中心和卫生院的腐败案件占到了疫苗类腐败案件的50%以上,危害甚重。
《第一财经》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与疫苗有关的贪腐类案件大量存在,其腐败的主要表现为收受贿赂后,直接放任不合格疫苗进入市场;疫苗市场竞争激烈,生产、销售企业为拿到订单,为采购方的疾控中心、基层卫生院负责人支付“回扣”;疫苗研发企业为在生产研发阶段获得支持,贿赂药品主管部门官员……
国家药监局主管官员卷入疫苗腐败案
疫苗腐败的另一模式是无资质的疫苗销售机构,或生产销售不合格疫苗的企业或个人,直接贿赂相关官员,致使不合格疫苗流入市场。两年前著名的“山东假疫苗事件”,在全国范围内有多名官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尹红章于2015年4月28日落马,其妻儿也均卷入其案件,并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北京市一中院的一审判决书认定,尹红章利用担任生物制品处处长和药品审评中心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成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多家药品企业在药品申报审批等事宜上提供帮助,单独或者分别与其妻子郭某、儿子尹某共同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上述公司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00余万元。
尹红章也曾对狂犬疫苗的审批开过绿灯。2002年,辽宁成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从国外引进了发酵罐技术生产狂犬病疫苗,并以此向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提出临床试验申请,在此过程中,尹红章与该公司总经理庄某相识。2010年,这家公司向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申请用狂犬病疫苗“2-1-1”注射方式,庄某称审批速度太慢,尹红章调任药品评审中心副主任后,想尽快推动评审进程。由于该公司申报的临床试验方案缺少一次实验数据,在第一次审评会议中,药品评审中心内部对此有不同意见。于是在第二次审评会议上,在尹红章推动下,这家公司的申请顺利通过。庄某为感谢尹红章,将100万元以经营期货为名汇至尹红章儿子的账户中,尹红章得知此事后,予以默认。
国内每年的疫苗使用量以亿计,对应的就是疾控中心、基层卫生院的各种采购订单。市场上的疫苗销售机构众多,为了能拿到订单,这些销售机构均把目标锁定在疾控中心、基层卫生院的负责人身上,为他们留出了相应回扣。这种形式的疫苗腐败最为多见。涉及的人员以县级疾控中心负责人、乡镇卫生院院长为主,属于典型的“蝇贪”。
不同的疫苗销售企业,给这些官员支付的回扣,也有不同计算方式。既有按照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也有采购一支给多少。
《第一财经》注意到,采购收回扣类型的贪腐模式,在已公开的案件中,占到了疫苗贪腐案的50%以上。提供回扣的既有疫苗销售机构,也有疫苗生产企业。其中不乏一些业内名企。国内从事疫苗生产的企业众多,市场竞争不可谓不激烈。即使质量过关,为了拿到订单,就必须向采购方提供回扣,如何遏制这类情况,值得探究。
明知疫苗质量不过关,或销售机构不具备资质,在受贿后依然采购,这无疑将严重危害疫苗接种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司法文书记载,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原科长夏某,自2012年开始,未经领导同意,私自从未取得疫苗经营资质的石家庄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靳某处购进水痘、HIB、流感等二类疫苗,并谎称该疫苗系河北省疾控中心销售,从而向辖区内的大马社区卫生所、尖岭社区卫生所、方北社区卫生所推销,金额达147万余元。夏某收受靳某好处费10万元。夏某称,他负责辖区疫苗的分发和指导使用,靳某找到他,想让他帮着推销疫苗,并承诺给一些回扣。最终,夏某总共从靳某初购买疫苗147万余元,实际计算157万元,靳某给了夏某10万元好处费。2017年3月15日,夏某被裕华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在内蒙古的一起案件中,乌海市海勃湾区中医院成为案发主体。2011年7月至2016年3月间,时任院长刘建民决定,该院从无疫苗销售资质的段宝云手中违规购进二类疫苗,金额共计2470463.82元。2011年7月至2014年4月间,刘建民安排该院药品采购员盖新华从段宝云手中采购二类疫苗共计1018277.2元。案发后,司法机关调查发现,该院相关部门部分缺失涉案疫苗的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疫苗运输冷链记录等证明文件,使上述疫苗的生物活性和药效存在不确定性,接种患者是否获得免疫无法判断。2017年9月,乌海市乌达区法院一审判决,刘建民不构成玩忽职守罪,但在其他案件中构成犯单位受贿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盖新华不构成玩忽职守罪,犯单位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判决后,陈泽会没有提出上诉,但仙桃市检察院提出抗诉认为,在侦查阶段,陈泽会供述其收受彭某现金2.2万元,而在审判阶段,其辩称仅收到彭某现金3000元,其余财物为礼品,一审判决仅因陈泽会在庭审中翻供就推翻其在侦查阶段的多次供述,进而否定受贿罪的成立,依据不足。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湖北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支持抗诉意见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陈泽会不构成受贿罪,系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量刑明显不当。
2018年4月12日,湖北省汉江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陈泽会作为负责管理疫苗的采购、接种工作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并滥用职权,违规采购、接收不符合规定的二类疫苗,扰乱了国家对疫苗的管理秩序,威胁到接种疫苗人群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原判结合陈泽会的犯罪事实、性质和情节,认定其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并无不当。因此,驳回抗诉,维持原判。